继冰箱、空调、洗衣机产品相继实施能效标识制度之后,燃气式热水器的能效标识也提上日程。日前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三批)》,规定从6月1日起燃气式热水器需张贴能效标识方能生产、出售。
昨日记者在石市市场上看到,燃气式热水器能效标识正在陆续张贴中,有的品牌已经提前贴上了能效标识。根据规定,热效率值不低于96%的为1级能效,热效率值不低于88%的为2级能效,热效率值不低于84%的为3级能效,能效越高节能性越好。有些品牌的燃气热水器虽然还未张贴标识,但营业员都表示厂家正在准备中,6月1日前肯定会根据产品节能性张贴不同的能效标识。苏宁、国美卖场内的燃气热水器也正在陆续张贴标志,一位营业员说,能效分级后,能效高的产品售价肯定会高于能效低的产品,不过现在顾客越来越注重节能,估计还是能效高的产品更受欢迎。
据了解,6月1日后有关部门将对燃气式热水器市场进行抽查,如果发现没有对产品粘贴标识的或者未如实标示的企业,依据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将被处以最高10万元的罚款。(编辑 小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