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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赢周刊》报道,不久前广东中山市小榄镇五金塑电行业协会举办了一个中小企业座谈会,目的是讨论中小企业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出乎意料的是,这些企业对用工问题及《劳动合同法》实施的关注和担忧程度,更甚于融资贷款等问题。
中山市明的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关明枝向记者表示,他不相信在珠三角有哪个中小型制造企业可以完全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进行用工。他自信明的电器的用工相对已经比较规范,工人工资早就超过了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但对于加班时间限制,以及加班工资发放标准问题,则实在难以做到百分百符合规定。
“做品牌跟做OEM是不一样的,我们做OEM的企业,利润率很低,只能靠量来撑大利润,而数量是靠时间争取而来的,对于我们来说,时间就是一切,不加班是不可能的。”以往,他们和很多当地企业一样,都是以计件工资的方式计算工人工资,不计算加班费。但据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就不能这么计算了,用工成本必然会提高。对此,关明枝十分担忧。
“眼看产品成本上升,劳动力成本也要大幅上升,本来已经很微薄的利润可能都保不住了。我准备看看情况再说,今年能赚多少算多少,实在不行的话,明年就不做了。”
(编辑 唐枫)